新闻资讯
新闻资讯
- 关于加强各类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豫政办〔2026〕5号
- 封闭楼梯间的疏散门要求乙级防火门吗?
- 什么情况下可只设高位消防水箱
- 应急照明配电箱和集中电源需要设置双电源吗?
- 消防末端试水装置:结构、功能与维保全解析
联系我们
厂家: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
手机:15262554119
电话:4006-598-119
邮箱:18751140119@163.com
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275号城市之星119室
消防新闻
地下室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,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是否可共用?
- 作者:消防安全评估设备
- 发布时间:2026-03-19 15:54:57
- 来源:http://www.zhihuixf.cn/
- 点击:202
本项目为科研办公楼,地上11层,地下3层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地下车库、设备配套用房及厨房区域。地下室其中一个防火分区的功能为汽车库、设备用房及厨房区,其他防火分区的功能均为地下车库、设备用房。
问:该地下室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,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是否可共用?
答: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第3.3.4条规定:“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,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。当受建筑条件限制,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,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。”该项目中地下室为汽车库、设备用房及厨房的防火分区内的楼梯间,其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能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,应地下、地上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。地下室其余防火分区的功能仅为车库、设备用房,其楼梯间受建筑条件限制时,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,共用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满足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第3.3.4条的相关规定。
来源: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解析(2025第二期)
3.3.4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,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。当受建筑条件限制,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,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按本标准第3.4.5条的规定分别计算地上、地下部分的加压送风量,相加后作为共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;
2 应采取有效措施分别满足地上、地下部分的送风量的要求。
【条文说明】当地下、半地下与地上的楼梯间在一个位置布置时,由于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要求在首层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,因此实际上就是两个楼梯间,一般要分别独立设置加压送风系统。当地下楼梯间层数不多时,这两个楼梯间可合用加压送风系统,但要分别计算地下、地上楼梯间加压送风量,合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应为地下、地上楼梯间加压送风量之和。通常在计算地下楼梯间加压送风量时,开启门的数量取1。在设计时还要注意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来解决超压的问题。
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:一二级消防检测工具箱、消防安全评估软件、消防维护保养检测设备、消防电气检测仪器、防雷检测装置、消防监督检查箱、火灾现场勘查工具箱、人防工程检测仪器,消防测试烟枪、多功能试水装置、消防检测设备仪器配置报价,消防检测设备网站:http://www.zhihuixf.cn/;消防检测仪器厂家服务热线:4006-598-119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苏公网安备32058102002159号
客服QQ